我结婚前我爸妈按照习俗并通过媒人给予女方45000元钱给我们买东西用,因为结婚比较急说好拌过婚礼去办结婚证,不过结婚以后女方不愿意,并长期不在家过,女方只是十天半月回家过一两天,她在外边的事也不给我说,也不愿意同房。结婚八个月来因为她不回家吵过几次。我要她把钱花哪去了给我说清,她不是不让说就是说钱都买东西了,她所买的东西只有一万多,现在因为她与我爸爸吵架不回来了。
结婚前她拿钱买东西时没有告诉我,买过后也没拿发票回来,剩下的钱也不让我问。
1我想问问彩礼钱她有权自己处理中吗?
2我有权知道并参与对钱的去向吗?
3如果她不愿与我一起生洛又不愿还钱我该通过什么样的法律讨还彩礼,以及在她身上所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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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彩礼在法律上是一种以结婚为条件的附条件的赠予,如果双方顺利结婚并共同生活,那么彩礼无须返还;如果双方确实难以共同生活,你可以依法起诉返还彩礼,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彩礼后双方因感情不合同,短暂结婚后又离婚的或未登记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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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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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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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请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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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至今没有登记结婚,你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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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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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