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法律我是一点都不懂,前妻现在申述高院,我对高院的最终判决也是不知晓,只是想了解一下如果正常的判决高院应该是怎么样?我前妻现在是以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申述的,可是在中院的判决中很是合理的,房产各半,车归她所有,女儿归她,我每月出300元抚养费,而中院为终审判决。其实这个离婚是前妻出轨造成的,只是苦于没有证据,而现在她又与别人在我家小区新买了房子,却在申诉中说与女儿流落街头,而我还有70岁老母亲,在高院下达的通知书中前妻避谈了房产各半的事实,请问律师,高院应该最后判决是什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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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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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证据情况
追问:现在要的是什证据?在中院的时候有短信和电话单,而现在都已一年多了,什么证据都没有,只有中院的判决书和每季度给前妻钱的收据,请问王律师还需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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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把你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供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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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