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时按照习俗,给了女方6600元彩礼,同时还买了衣服、戒指、手机等物品,包括后来我父母给的见面礼一共1万2千元。后来女方提出了退婚,当时说一分钱都不少退,现在却反悔了。硬说是我先提出退婚的,老家的习俗是男方提出就不退钱,想把这一万多元据为己有。因为当时是电话说退婚的,没有人证和物证来证明是谁先提出退婚,但是给彩礼的时候有很多人在场。我想问下,如果起诉的话我可以胜诉吗?胜诉的话能要回来多少钱?
-
起诉可以胜诉,6600元彩礼能要回来,其它的钱物法律一般不会支持的。因为属于赠与。
-
无论谁提出退婚,只要未领取结婚证的,给付彩礼一方主张返还的,应予支持。
你与女方为返还彩礼无法协商解决的,可通过诉讼维持其合法权益。
-
东西及见面礼属于赠与,支持的可能性不大。6000元必须是返还的。
-
应当全部退还。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