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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目前在一家信托公司,公司总部在外地,是国企。公司在北京开设理财中心,我做副经理,聘任时候告诉我6个月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3个月的时候与我补签了劳动合同,签订日写的三月前,五险一金也才找代理给予补缴,而且还强制让每人签署自愿按照总部当地的较低金额缴纳五险一金的申请,现在还没查询到是否已经补缴,但是应该不会欠。本月部门搞了个年终评价,由于部门分为2部分人,原单位和北京招聘的,派系纷争导致我的评价不合格,人力于评价当天给予停职(人力说有权随时提出解聘),在家等总部党委决定! 请问:若总部决定解聘,我是否能申请仲裁补偿,如何申请,需要何证据,能补偿多少?非常感谢!(注:这三个月的销售绩效和本月的工资未发)

其它综合
2010-12-08 17:39:5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首先,你的劳动合同是和北京开设的理财中心签订的吗?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涉及你是否能在北京申请劳动仲裁
    其次,如不服决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再次,这三个月的销售绩效和本月的工资未发可以要求补发,要根据你们之间的合同来看工资结构等,还涉及到举证责任的问题
    最后,保险是否补缴可以查出来的,没有补缴,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或是赔偿
    至于具体能补偿多少,要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和能证明主张的事实最后算出
    如需帮助,可以给我打电话
  • 您好,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如果社保没有缴纳则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建议您来电详谈。
  • 可以要求赔偿。如需要建议电话联系详细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