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离过婚的人,有个12岁的孩子。我们没有办结婚证,他还和前妻住一起。我跟他也生了个儿子。我该怎么办 ?由于他顾及他儿子的感受不能影响孩子,没有马上搬出来。可是我很委屈跟他过了一年多,我孩子还很小。以前两人感情很好。他前妻经常用自杀来威胁我们不能结婚,我们就经常吵架。所以都没什么感情了。
可以用书面形式写,证明我们是夫妻关系么 ?我只想要个保证,为了孩子。可是现在我没名没份。就像离婚协议那种。法律承认的。或者可以用法律来保护我和孩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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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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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结婚证才能受法律的保护,你们这样协议是不能证明你们的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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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登记结婚,你和他不是夫妻关系。可以要求他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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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现在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只能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的按份额来分割,孩子的抚养权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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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你们没有办理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2、夫妻关系只能凭国家机关办法的结婚证等有效证件证实,个人书写的书面关系无法达到证实夫妻关系的事实;3、你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要求其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如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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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