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一起合伙投资做生意,口头协议投资和分红均分(没有书面合同)。半年后朋友提议要分开想自己单独做(这样合理吗?---经济上我有压力),对方提出生产设备按原价均分,主要资产有:
同型号机器2台
小机器1台(不好用,老出问题,对方不要原价留给我)
车一部(原来是我自己的,以3.85万元做了投资,现原价还给我)
他只要了一台同型号的机器,其他留给我,这样叫均分吗?我留的东西多可以要求折旧费吗?折旧费应怎么算?
外面还有一些帐没收回来,帐单留给我去收(收回来的钱均分),他只管来拿钱,我有这种义务吗?
以上问题怎样解决才合理呢?(拜托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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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一定要书面形式,如果你们没有书面协议,只能以均分。现在退伙应该按照平分的原则写个书面的协议,所有的机器设备都要按资产使用程度折旧。外面的帐单你可以去收,但在收的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应当扣除后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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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诉讼法院,但到法院立案需要有相关的证据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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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或请律师做见证及协议的拟定。详情可以咨询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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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形式,但是由于口头协议没有确定性一般都是靠双方的信任,所以在商业合同中都要求书面的,根据你说的情况建议你找个律师对你们两个的合伙行为搞个协议,另对退伙也要写个书面的协议,那样今后就没有纠纷,如有其它问题请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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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