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底买的房子,总共8万,全部是我爸爸本人自己去银行取的钱交的(爸爸个人的存款),房子购买合同书是在婚前签定,08年元月办的结婚证,结婚2年,婚前首付了3万,婚后付了5万,房产证是我本人的名字,请问这个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主要愿因是:结婚2年后本人带小孩做DNA鉴定(湖南长沙湘雅医院)发现小孩(男孩)不是本人的,小孩出生一直靠喝奶粉抚养,由于夫妻感情破裂,对方(女方)要求分房子财产才肯霸休、离婚,要求很无理,很霸道。自己又不懂法,只好求助各位律师帮助如何处理该事情?如须支付RMB多少,可以当面谈谈?本人想更快解决此问题,我将永远不会忘记你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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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述,该房屋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你爱人不能分割,在起诉要求离婚的同时还可以依据DNA鉴定结果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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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要求分割;女方具有过错,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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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前交的首付并签订了购房合同,房屋产权应当认定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交的5万元你应当举证证明是你父亲的个人存款交付的,否则会被认定为夫妻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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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子是你的,婚后已经支付的5万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给对方一半。但是如果都是你父亲负的另当别论。
其次:可以主张为孩子投入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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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