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去医院看望一个朋友,因为打架入院,碰巧警察来调查,结果男朋友被带去所里胁助调查,过了几个小时,还不见男朋友回来,因为天气冷,我给男朋友拿衣服过去,结果说是衣服可以留下,但是人不可以见,还告诉我他们有权利扣留我男朋友24小时,请问这样合法吗?又不是在打架现场抓到,有没有什么直接的证据,我们只是作为一个公民应有的义务,协作警方调查而已,有什么理由这样让他们当成嫌疑犯?请问我可以告他们吗?我应该到哪里去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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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了解情况,如你男朋友被羁押,可委托律师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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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了解情况后,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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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可以留置讯问,你也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具体案情可以联系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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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案件的侦察,法律赋予了警方这种权力
但法律同时也赋予了公民辩护权,公民可以自我辩护,也可以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如果警方没有其它过错,你的申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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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