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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舅舅一个月前在路上行走被一小车撞伤,断掉三根肋骨,现已入院治疗二十余天。期间由交警大队介入,车主隔一段时间,医院说药用完的时候拿一两千块钱出来继续治疗。对方提出想用5000元私了,让我舅舅出院。我们没同意,那点钱治病都不够。对方恐吓说这样在医院住着,到时候出来一分钱都拿不到。请问这种情况下,伤者误工的劳务费,还有每天的营养费是怎样的标准?

交通事故
2010-12-08 11:23:2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经济损失。
  • 你好!按照医嘱治疗吧,伤者的务工收入要根据他的收入水平,营业费酌情,直接电话联系,可委托律师处理
  • 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误工费,参照实际工资水平。

    ——所做所为,当有“善”的影响力——
  • 如题,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能不能构成伤残等级呢?
    如果构成伤残等级,一般有十余项的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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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