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母离异,父亲再娶。父亲于二十年前去世,未进行财产分割。现继母也去世,继母有遗嘱将房子留给我妹妹。这个房子是父亲与继母共同居住过的继母的单位住房,后来,继母买下了产权。请问我有资格继承这房子的一部分吗?
另:如果是父亲过世后,继母才买下的产权,怎么算是她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共同所有,还有继母精神上受过刺激,曾住过精神类疾病的医院,她的遗嘱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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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你继母个人所有,她的遗嘱只要是自愿合法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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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父亲过世后您的继母买下的产权不属于你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但如果你父亲去世前就已经取得产权那么你就应当继承你父亲所享有的房产的一部分。
她所立的遗嘱是否是在精神清醒的情况下所立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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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父亲过世后,继母才买下的产权,那么房子是她的个人财产,如果你能证明她立遗嘱时精神不正常,可以主张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进行,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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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