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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医学工作者,医字以单位管理和应对卫生局的检查为由,以保管的理由扣留了我的资格证书。工作两个月后,本人因要回家乡工作,辞职上书后,院长已经批字,但医院管理处的领导却把辞职书撕掉,证件在他们手里,我走都走不了,现在三个月的时间已经过去,家里的单位因我没及时到岗而失去了那一份工作,现在我想知道我要怎么样才能拿回我的资格证书,然后我最近的一段时间要能面临着失业的状态,试问我可不可以要求单位给我的损失做出补偿?

其它综合
2010-12-07 15: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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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