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 我在事业单位上班,户口在农村且长年住在该村,根据新的村民组织选举法 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我是否有该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谢谢 !!

其它综合
2010-12-07 18:03: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