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昆明市*有限公司的员工,公司是生产衣服的,我进入公司(05年4月)以前血糖一直很好,但是在进公司的半年时间里血糖突飞猛进,05年7月检查出来我患上糖尿病,当时住院费和我自己出了2000多,公司没有问过一句,我认为长期上班、加班是导致我内分泌失调的重要原因之一。到2010年11月18日病情加重昏倒在工作现场,经医院检查还伴有脑梗塞,公司在支付了4000元后就不闻不问了,现在公司以不是工伤为由拒不支付医药费,而且在公司的这几年当中,公司都没有和我签定过劳动合同,有些月份的工资都在200-300元左右,所以请问律师,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范围或职业病,如果公司要解雇我,我能否获得那些赔偿?

其它综合
2010-12-07 08: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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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