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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困难家庭,他们9岁的小男孩早晨上学途中被汽车撞伤昏迷,一个多月在病床上昏迷不醒,有可能瘫痪。家里已没钱支付医药费,交警查不到肇事者。他们如何向民政部门或红十字会申请救助?

交通事故
2010-12-06 19:03:3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第十三条 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