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星期两次在当地同一个商店购买同一出厂生产日期的xxx.第一次发现我也觉得真的是偶然,然后简单的协商后有商店老板代赔了我1000元给我.第二次发现那还是偶然吗?经销商两次事后,为什么人都不来一个.及态度非常恶劣.我向当地工商所投诉,就是证据不足?我在场证人都几十个<因为第一次是表哥订婚第二次是另外一个舅妈生日>最后就是工商局一句不能调解此事要我向上一部门投诉,这就是结果吗? 此事上了当地晚报 我敢以人头担保起事实是真实的.我唯一遗憾的就是不懂法,我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因为我不会放弃这个事情的.因为事后他们对我人格的诽谤和名誉损坏...我忠心的希望你们能帮帮我。谢谢你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