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私人造房,按平方计算,承包给王某,包括脚手架在内,以毛竹代替搭架。由陈某负责外墙涂料,陈某找来一名工人,但察觉脚手架不安全,又安装了一根毛竹,工人靠在毛竹上工作,结果毛竹断裂使工人从四楼摔下致重伤。问:王某与陈某及房主的责任怎样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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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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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首先,此人系陈某找来,陈某应承担责任。
其次,陈可能没有建筑资质,或承揽资质,你作为定作人即业主,对于选任过错应适当承担一定责任。
再者,如果工人自己没注意安全所致,自行负责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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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王某、陈某承担终结责任,由房东承担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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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陈某是工人的雇主,陈某应承担责任,王某将工程转包给没资质的陈某,对陈某所负的责任应承担连带责任。房主将房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人承建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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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和陈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害者自己也要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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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王某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陈某,王某与陈某的不法行为对造成工人跌下受伤的后果均有关系,属于共同侵权,应对受伤工人承担连带责任。房主对此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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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