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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2010年11月29日晚7:50骑电动车从朋友家出来(先是在一个朋友家喝了点酒,未醉,然后又去另外一个朋友家喝茶,喝了大约1个小时),从农村的小路左转进入204国道回家,逆向行驶(204国道中间有花坛,无法直接进入到右边人行道走,要往前行驶大约300米左右才有缺口进入右边道行驶),我父亲进入204国道靠左行驶大约100米时,一辆起亚小轿车迎面将我父亲撞倒,且弹起,因未看见发生过程,但事后,看见电动车碎片在50米内都有。国道上无路灯,无摄像装置。有目击者称车在开过来时,速度相当快,且驾驶员在打电话,有喝酒的嫌疑(副驾驶位置上坐的是肇事司机的女朋友,肇事司机已婚,当天他的女朋友28岁生日,他们一起出去庆祝,且在舞厅跳舞后回家路上),但是无确切证据。我家前年拆迁,去年搬入镇上居住,无农田,我父亲从事家庭装潢行业,属于个体,无固定工作单位。我想问下 1,我父亲这样的情况肇事司机和我父亲各负多少责任? 2,死亡赔偿金是该按照农村标准还是城镇标准? 3,除死亡赔偿金外,还有哪些赔偿? 4,如司机喝酒,服刑,给我们的赔偿是否会减少?

交通事故
2010-12-07 08:57:3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牵涉的案情较多,应与律师电话联系.
  • 事故责任的认定需要交警部门认定,对其认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也就是苏州市公安局申请复核。
    死亡赔偿金按城镇标准。
    司机服刑的,如果参加了交抢险,不影响赔偿金。
  • 1、事故责任以交警认定为准。
    2、按照城镇居民标准。
    3、还应赔偿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4、不影响赔偿。
  • 事故责任由交警队作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药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由车主民事赔偿
  • 事故认定书下来之后确定是谁的责任,然后再以此起诉要求赔偿。满意回复,请点击采纳。
  • 如果是事故无法认定,就是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你父亲是本地人,就直接按城市标准计算,本律师专做交通事故,不清楚 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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