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事因口角问题在工作场所(厨房)用刀砍人致轻伤
找他和解但对方说要等他出院才谈(医生说要14天才能出院)
我不想他在拘留所待得太久,有什么办法能让他先出来吗?
这件事我该如何处理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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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法律上,轻伤属于自诉案件,通俗的说法是:受害人自己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如果他不诉,则法院不予受理;但是情节严重的除外。现在你已经被拘留的话,对方不愿意协商处理,你很少有机会出来的。但是可以做一些努力,聘请律师出面协商调解,可能矛盾会缓和一些,所以建议你委托律师出面与对方协商,这样可能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请注意,拘留的期限是37天,如果超出37天,,公安机关就会送检察院批捕。如果批捕了,就很难处理了。所以,你如果要协商,要尽快的进行。否则的话,就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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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向警察说明已经谅解他,请警察处理,但是是否提前放出来应由警察处理,而不是我们所能左右的,因为轻伤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属于公诉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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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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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