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但还尚未举办正式典礼仪式,此时夫妻两人感情不合,要求解除婚姻。请问婚前男方给予女方的财礼是否必须要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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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对解答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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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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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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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可以返还。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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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退还彩礼。详细情况来当面或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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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