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面试的当天就要求我们签合同,同时还收了100元的“培训费”,店面还没有开业,把我们员工一直捆在店里,耽误了半个月的时间,当初承诺1号就开始有工资,并且不需要实习,直接录用,可是后期一而再再而三的变,不仅有了实习,还实习期不算工资,我们现在要求辞职,可是管理人员说辞职可以,但是培训费不会返还了。
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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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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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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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大队申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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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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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工商、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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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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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