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借款、出资购买50万的房子一套,房产证上只登记男姓名。男与女领证结婚时,仍有10万元债款未还清。领证后,男用自己工资还清10万元的房子债款。领证两年后二人离婚,仍有两人共同的存款10万元。
请问:房子是否是男的婚前个人财产?领证后买房子欠的10万元用男婚后的工资支付,是否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支付其个人债务?离婚时女方不要房子,应该分得多少万元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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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第一,该房是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第二,如婚后还有其他财产,可以主张分割。
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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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婚前财产,还贷部分应当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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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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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为男方个人财产。婚后女方代为清偿男方婚前个人债权10万,男方应当予以返还5万给女方。共同存款10万,人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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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偿还债务的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分到10万元,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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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支付。应当分得一半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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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你所述该房产系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对于婚后还贷部分或其他财产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依法分割。
具体如何操作可与我联系详谈,以更准确的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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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