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份我投资于同学开设的厦门一家物流公司,名为厦门xx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按合同上说该公司应每月按时发账单给我,可现在该公司只给我5月份的账单,其它月份都用各式各样的理由拖延我的时间。由于一直不给我账单,在我多次的催促下,该公司答应我9月份退钱给我。可是在11月份的时候物流公司却还没提供账单,竟还威胁我说要账单就让我血本无归.该公司真的于12月6提供账单,总的损失为30W,让我吸收20%。按这种情况该公司现在提供账单给我是否为无效,他们当时不按合同每个月给我账单,已经是单方面违约,我可以终止合同吗?那我如何拿回自己的投资款?(该公司既然说亏本那我可以查询该公司的具体账务、税收,如有做假我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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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建议向法院起诉处理,追回你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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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你们的合同确定、满意回复,请点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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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