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亲戚介绍,我借给亲戚的朋友几万现金,当时签了借款协议和收据并加盖财务章,到期后只还了利息,又重签了一份协议,亲戚还签了担保,(此份协议加盖的是合同章,但把合同字样盖上了,当行政章使用)第一份加盖财务章的借款协议和收据留有一份复印件,现在借款人同合伙人变更公司吗,撤出资金,逃避债务,请问两份协议作为诉讼证据是否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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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充分,最好补充一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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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诉讼证据,比较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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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内容没问题的话,直接依据第二份协议应该就可以提起诉讼,但是协议应该是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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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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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事实,我认为证据比较充分,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是案件诉讼过程很复杂,建议委托专业律 师代理,以确定最佳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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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拿着手里的资料找律师当面咨询,以确定能否作为定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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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