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因为很多矛盾 感情不和 分居一年了 分居期间他多次上门闹事,还是用家庭暴力砸坏我家的很多家电及生活用品,我报过警 警署有笔录。分居期间他没有给过孩子抚养费 ,来看过孩子三次,看一次闹一次,我想起诉离婚,不过在房屋财产上不清楚,房子是我们婚后买的 我们夫妻只出资了三分之一 其余都是我父母的 包括装修费都是我父母的 但产证上写着我们夫妻和孩子的名字还有我父亲 房屋贷款都是我还得 当时买房子有外债的 都是我父母在还 现在我想离婚怎么样才能在财产的经济上 少给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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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供证据要求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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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对方存在过错的话,是可以少分或不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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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有待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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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出相关你家出钱多的证据,以此主张你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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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出当初的付款凭证,作为实际出资者,对方可以少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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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房的,你有证据证明出资多的,可以主张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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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一般是按照房产登记,四个人平均分割的,但是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们出钱多些,而且一直是你还贷,那么你可以要求男方适当少分。
可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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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产分割一般会以产权证上的姓名为准。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首付、贷款都是您这边出的,可以争取少分对方一点。本案因为上面还有您父亲的名字,比较复杂,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一般不会对房子作出判决,需要另行提起析产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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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和律师面谈,以便给予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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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