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在外遭遇交通事故死亡现获赔偿六十万。儿子丧装费已花去两万元。他有一妻子但无儿女。有我这个妈妈但在他19岁时就没有父亲。家里还有一个爷爷。现在他的妻子要求拿走35万元。我想问下她的要求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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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赔款可以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妻子可以分得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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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合理。如果对方起诉,建议委托律师介入,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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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儿子的6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他妻子有要求一半的权利,剩下的部分还有权与你共同继承,所以她拿35万,应该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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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院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15.关于受害人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在近亲属之间的分配
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死亡受害人的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均参加诉讼,且均要求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进行分配的,可在案件处理中一并进行分配。
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在死亡受害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可在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平均分配。对生活特殊困难的继承人可给与适当照顾。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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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