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转线圈时,没有按要求带上眼镜,导致铜丝飞进眼睛,可能是因为自己没按要求带眼镜,当天这个工人没跟老板说。第二天眼睛开始不舒服了才去跟老板说。老板立即带她去医院看病。在这期间眼睛做了两次手术,花了将近2万元医药费,由于铜丝飞入眼睛时间太长了,最终眼睛没有看好,只有很微弱的视力。现在这个工人想起诉要求赔偿。我想了解这种情况这位工人自己有没有责任?老板应该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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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亲人在下班离开矿500米内出车祸一只眼现在只有光感但看不清楚,请问是几级伤残?工伤能赔偿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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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去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出工伤等级,是赔偿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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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事故,单位在30日内申报,本人在一年内申报。工伤事故职工是不分担责任的。
赔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除与伤残等级有关外还有保留和解除之别。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
七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2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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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属于工伤,应该按照工伤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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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事故,单位在30日内申报,本人在一年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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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待伤势稳定后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最后再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补偿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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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工伤,可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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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损失由单位赔偿,需要帮助青联系1860577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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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