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我家在江苏靖江,我爷爷原来是上海户口,在上海有一套旧房子,在05年左右拆迁,拆迁款有二十几万,后来我家重新加了些钱买了新房子,房产证的名字是我弟弟的。因为从我大伯结婚后搬到无锡后,一直未赡养我爷爷奶奶,没有一分赡养费给过,上海房子拆迁时,他们也没有提出要上海的拆迁款。1998年左右,我爷爷就从上海回到了靖江,一直住在我家。从1990年至今我大伯向我家借了四万元一直未还,现在不仅不肯还钱,还说要等我爷爷死后分上海的房子和老家的房子(二十五年前,他们去了无锡,原来的宅基地一直是我家在缴国税地税),我想请教一下,这么多年没有赡养父母,还想等我爷爷死后分遗产,我爷爷已经九十一了,请问这件事该怎么办?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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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订立遗嘱 对现有的财产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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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大伯作为你爷爷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如果你爷爷能够订立遗嘱制定房屋由你或你弟弟继承,则你伯父届时将无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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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遗嘱,将来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对你爷爷的遗产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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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复杂,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建议找律师进一步说明情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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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