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二十年前去世了,爸爸4年前去世了,奶奶还在,现在姑姑有权卖掉爷爷名下的房子么?如果能卖,我有两个姑姑,我有权继承属于我父亲的那份么?还有奶奶的赡养包括医疗费用应该由谁来负责?
请您详细回答,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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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继承你父亲的遗产,包括你父亲应得你爷爷的那一份;因此你姑姑无权私自卖掉房子。赡养费有子女来承担,需要帮助可以给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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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经过奶奶的同意,您姑姑可以变卖爷爷名下的房产,如果您爷爷没有立遗嘱的,应该按法定继承办理,即合法的继承人享有继承的权利。您爷爷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奶奶、两个姑姑和您的父亲,由于您父亲已经去世,您和母亲享有继承权。对于奶奶的赡养费需要儿女之间协商办理,因为赡养老人是儿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如果儿女之间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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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姑姑无权将爷爷名下的房子卖掉。你有权代位继承你爸爸应该继承的份额。你奶奶的赡养费、医疗费应该由你姑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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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的说法你爷爷去世后留有的遗产始终没有进行继承分配,在没有进行继承分配前应当属于各继承人的共有财产,在你父亲去世后,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你可以继承你父亲应当继承的份额,你奶奶的赡养问题应当由你奶奶的子女来承担,但作为孙子女,你也应当尽一份义务,但你的义务不是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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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