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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晚,公司六点半有个周会,我要去参加,我六点二十出门,走的时候门锁好,大约二十分钟朋友发来短信说经过我们宿舍门口发现门好象被撬了,我当时就感觉情况不妙,马上让他到宿舍查看了一下,自己的笔记本不见了,我马上通知保安和厂里的领导,然后就报警,事情已经过去好十天,一点反应也没有,找厂里处理的结果说是公司没有规定东西被盗要赔偿的,而且在晚上被盗,不在管辖范围内,楼道的摄像也是坏的。请问公司应该要赔偿吗?谢谢百忙之中来解答我的问题!

其它综合
2010-12-05 21:20: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