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月2号进的这家公司,现在已经4个月了,公司并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在11月24号的时候,因为个人原因提出了辞职,公司要我等一个月,或者是招来人才能走,可是我现在一天也不想在上班了,我该怎么办。还有工衣的问题是怎么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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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第三款“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解除合同,并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向对方主张三个月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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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3个月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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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通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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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合同法正常的辞职时得提前一个与时间,没有签合同,你可以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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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你可以随时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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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