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于2010年6月30日协议离婚了,关于财产的问题,他要一次性付给我40万元,分10年付清,但当时没有注明什么时候先给多少。所以我现在问他要钱时他耍赖说一分都不给我,要不就说10年后一起付40万,如果说10年后一起付40万的话,这只是他的借口而已,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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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按协议他是有权在10年时一次性付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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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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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月定不明确,你应该要求补充,如果他不同意可以另行起诉分割财产,需要帮忙和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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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是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你可以要求签订补充协议,如不同意,可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需要法律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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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平角度出发,对方应在10年内分批次支付,如每年支付4万元。如有疑问请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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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