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8日上午9点左右我请个街坊朋友到我家帮忙修电,到中午我家来了个朋友,我就又请跟我帮忙修电的朋友去我家喝酒,后来我们都喝多了,三个人喝了三瓶白酒,我送另一个朋友回家,之后帮忙那个朋友在家摔成脑部三级重伤,现在还在医院抢救,没脱离生命危险,我该承担什么责任,该不该赔偿,该承担多少的赔偿,另一个朋友还有责任吗,
-
没有责任。
-
如果你没有劝酒 且不是为你家在做事 就不承担责任如需帮助电话联系我
-
你没有劝酒行为且双方仅是承揽合同关系的就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
没有过错就不用承担责任。
-
其在自家范围内摔伤,以及对方有成年家属在家的情况下,个人认为你不承担责任!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