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汽车与一辆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三轮车司机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共花了11000元,全是我付的。交警的责任判定书上说三轮车负70%责任,我负30%责任。按照我的理解就是,这11000元我承担30%,也就是3300元。但是交警说,我车上有交强险,11000元其中10000元是保险公司必须报销的,所以这11000元,抛开10000元后,剩余的1000元才按责任划分比例执行,这种说法另我很费解,也就是说我如果没有保险就承担3300元,有保险就承担10300元,那我花那么多钱买保险不是有钱没地方花了吗?所以向您请教一下,我是承担11000元的30%还是要按交警说的必须先承担10000元,多余的1000元才按照30%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