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我刚毕业工作后,银行信用卡中心的业务人员到我所在的单位办理信用卡。当时不懂,她也没给我具体介绍,我就办了。先后申请了3张卡。现均在使用中。 这两年我换过几次工作,在中途没用收入的时候,我不得不使用信用卡。所以有几次逾期还款。现在工作稳定了,收入也多了,把信用卡都还清了,但没有销卡。 自己之前攒的钱和父母的钱加起来付了房子的首付,准备按揭购房。但是审批的时候由于有逾期还款,所以贷款没有批准下来。贷款行要我向信用卡发卡行出具《非恶意欠款证明》。 我去信用卡发卡行申请,被告知,他行没有《非恶意欠款证明》,不能出具。而贷款行说,如果信用卡发卡行出具《非恶意欠款证明》,他们就能房贷。一方面要证明,一方面又开不了证明,我被夹在中间,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我确实不是恶意欠款。只是当时出差在外地,当地没有发卡行的营业网点。工作还比较多,确实忘记还款了。对于未及时还款,银行已经收了我的利息和滞纳金。我没有异议,但是我真的不是恶意欠款,真不知道怎么办。 房子的首付款已经交了,购房合同也已经签了。就是贷款下不来。身边的人也四处替我想办法。也没办法。我只好寻求法律的帮助。 现在这里谢谢关注我这个问题的律师和朋友!

证券投资
2010-12-03 09:24: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