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失误治死病人 医院拒绝承担责任
2010年9月1日76岁患者贺某因病入住xxxx院附属医院心脏科。9月6日上午通过冠脉造影观察,并跟据医生的建议实施介入手术放置四枚支架以缓解患者病痛。9月9日上午患者认为病情好转并有意要求出院,后经家属及主治医生劝阻后决定在留院观察两日,并决定于9月13日出院。9月11日早5点感觉后胸部有些疼痛后被送入观察室准备做进一步观察。在这期间当班医生向正在外地的主任报告病情后,该主任在没有做一些必须的常规检查和用药适应证的情况下告诉当班医生使用一种叫“阿替普酶”的药效及用量都非常大的药物给患者使用,并造成患者全身及脑部大出血。该主任从外地赶回看到有出血现象后不但没有采取措施想办法止血,而是又一次作了穿刺手术。该主任是想知道是不是自己做的支架出了问题。这样的治疗进一步加重了病情。由于一系列的错误治疗方法使患者陷入重度昏迷状态,后虽然经开颅手术的抢救但为时已晚,最后还是没有挽留住患者的生命,第二天上午患者离去。几天后患者家属找到该主任并提出质疑,该主任主动提出退回几万元的医药费和减免后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以此可以看出在用药和治疗过程中该主任是存在一定过失的,该解决方式在向院方汇报时却遭到拒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