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07年7月12日购买连云港xxxx小区B16-3-802的商品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期间,因开发商更换造成时至今日未能交房。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违约期间的物管费用是否需要业主补交?谢谢!

刑事案件
2010-12-02 14:21:2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计算违约金
2759
公司注销登报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
公司注销登报
公司注销登报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
法定丧假直系亲属的范围是怎样的
法定丧假
法定丧假直系亲属的范围是怎样的
物业费有滞纳金吗
90526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