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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该员工来时故意不签订合同,本月26号发上月工资,29号来公司要求把本月工资结算给他,财务不许,因工种涉及质量,我们需要把该员工的工序检查完毕才予以发放,或者下月26号结清。现该员工想向劳动局申请,请问是否有办法解决?假如我们现在结清他工资(在他不知道情况下打钱在他卡内)是否=劳动关系已经终结,他将无法告到我们问题补充: 1。请问有什么比较有利的证据出示给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证明员工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委员会会接受 2。我司正当途径是次月26号发放工资,本来是次月给他发放最后个月工资,另外该员工未申请辞职报告,我们也没拖欠他工资除了正当手续的这个最后一个月,本身也会在下月正常打入该员工账户内 3。假如我在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前,通过正当途径给他结算完工资,是否他还可以以其他理由去提出申请,例如未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企业
2010-12-02 20:56:3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委托律师处理。
  • 公司要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签订,公司可以与员工在一个月内解除劳动关系可不付经济补偿.
  • 法律规定一般情况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否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员工不愿意签,只能由贵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能用人),否则由贵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员工辞职的话应当提前30天通知,因此,员工现在辞职即是在下月离开公司,在此期间,应当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
  • 等他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后,你再带上有关资料咨询律师。
  • 为更好地了解案情,保障权益,可直接致电律师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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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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