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姐夫与10年5月份被泗阳县*公司的公交车撞了, 造成大腿粉碎性骨折,交警认定司机全责,现在伤者已出院休养了三个多月,当时住院107天 ,医药费花去37000多。当时主治医生出具的证明要求在家休养9个月。出院时起诉到法院进行理赔,调解时保险公司以休息时间太长为由要求进行医疗鉴定,而医又以伤的太重,伤情没稳定不予鉴定。十一月初法院再次进行调解,保险公司只答应按两个月的修养时间进行误工费 营养费等补贴。我想咨询一下:1,误工的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第一次起诉的误工时间是不是到二次手术拆钢板时结束的。2,他是从事木工行业的,但代理律师只是按农村户口的人员要求(21.9元)赔偿,这个合适吗?如果不合适,我们怎么操作啊?关键现在法院已经受理且已进行了两次调解了。3,我们现在只要求连被撞的电瓶车的修理现在内一共52500元左右,这个要求多吗(律师起诉的误工时间为住院3个月+在家修养9个月)。4,现在保险公司还是要求伤者进行医疗鉴定,关键是伤情没稳定医院不给鉴定啊 ,下一步我们该怎么办呐。5,法院已经调解两次了,按程序,下面还会调解吗,调解一再失败,法院会硬判吗,结果会是什么啊 (我们最没底的是误工时间的界定。 恳请高人指点。谢谢

交通事故
2011-04-01 17:27:0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法院依法判决
  • 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判决
  • 1、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之日;
    2、若有相关证据,可以适用城镇标准;
    3、具体费用是否超出法定标准,还需进一步核算;
    4、应该进行伤残评定,只有鉴定结果出来,才能计算伤残赔偿金;
    5、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可以按照法律标准作出判决。
  • 你有代理律师没有,你应该去问你的代理律师。调解不成法院可以硬判的。不予鉴定法院可以根据医院的遗嘱判九个月的休息。
  • 调解不成法院当然可以判决,不予鉴定法院可以根据遗嘱判修时间为9个月,伤情不稳不能鉴定伤残等级,但休息时间应该可以鉴定。
  • 调解失败,可以直接判决
  • 1、你姐夫如果是农村户口,一般按21.9元判决误工费;
    2、伤情稳定后方可评残;
    3、休息时间是否过长,保险公司有权利申请鉴定;
    4、你姐夫已经委托律师代理,请相信代理律师会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1、医疗费 (医院的正式发票);
    2、误工费(未超过60周岁):按住院时间、医嘱出院休息时间、受伤人的户口性质或减少的收入证明计算;
    3、护理费:按护理人员(一般为家庭成员)的户口性质或收入情况计算;
    4、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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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