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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年农历12月22日,我父亲在植树造林的过程中意外失火。事故发生时,我父亲就去临近几个村叫了人帮忙灭火,无赖火势太大加上有风,经过4个小时左右抢救,但是还是毁坏了大约有800亩左右的杉木。灭完火回家后,我父亲在精疲力尽,头脑极端的不清醒下,被一位林主煽了几个耳光并在威吓下签署了林主写的一张10万元欠条(林主共有多个,上面所写林主为被毁面积最广者)欠条上还有在场人的名字。 事故发生几天以后,我市林业局的人到我家,说我父亲触犯了法律,于是抓去监狱,判刑1年半。 我想问,此事既经过了国家的处理,兼且当时签署欠条是在头脑不清醒的情况下被他威吓所至。该欠条是否可作废。如果上法庭,我父亲获胜的几率有多大! 谢谢给予解决答案的律师高手的帮助!!!

经济相关
2010-12-01 21: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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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