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有一个朋友在今年十一的时候,向我借1000元,我当时没有现金,就把信用卡(额度6000元)拿给他,让其取1000元,在十一期间,他把我的信用卡借给他的一个老乡了,那个老乡在十一期间消费了差不多4800元。他说被他老乡骗了,我就没怎么逼他急着还钱,可是现在人不见了,电话也打不通了,我只是有他的身份证号码,请问我该怎么办?(他之前已经欠我1400元,加上这些差不多总共7300元) 问题补充:我人现在不在深圳,在外地出差,可能要年后才能回去,那个时候再起诉可以吗?(那个人是湖南娄底的,地址我应该能查的到),还有就是我借钱给他没有任何字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