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属于私房,此房是我父亲在1986年申请建造的,并取得有关部门的批文,当时未給办理房产证,我父亲于1990年去世,现在我们找到公证处要继承此房产(前些时候我们已办理过我父亲有房产证的房产,当时房管部门让我们先继承有房产证的房产,这间没有房产证等最后在办)公证处的同志让房管部门出具可以继承此房产的证明才可以办理公证继承,我们找到房管部门后他们说没权利办理继承的问题,房管部门让我们找城建部门改申请建房申请人,我们找到城建后他们讲现在这些都是房管部门办理。请问我们怎样才能顺利继承我父亲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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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走一个诉讼程序,也可以按照他们的要求一直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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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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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几个部门在相互推诿,但我觉得应该是房管部门先办理产权证。如果房管部门不作为,建议以行政诉讼的方式推动此事,否则可能会一拖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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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几个部门在相互推诿,但我认为应该是房管部门先发产权证。如果房管部门不作为,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以推动此事,否则可能会一拖再拖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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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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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应该按照诉讼确权,然后就可以顺利办理房产继承了。如需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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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