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月21号因有急事旷工3天被公司开除了,后来听说公司有这样的规定:凡是旷工被开除的工资一分钱不给,这月月底果然没给我发一分钱,我们结算工资是每月的20号结算一次。也就是说我刚好有一个月的工资没发给我。
我想咨询下,公司这样合理吗。有什么解决的办法?
麻烦哪个专家给我点指示,感激不尽,毕竟我也幸苦了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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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新的劳动合同法并未规定旷工多少天可以开除。如果公司规章制度中有此规定,是可以的。
但你付出了劳动,工资应当支付给你。你先与公司协商要求给付,如果不给,通过劳动仲裁解决。详询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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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这样做是违法的,你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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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做法不合法,应当支付你该月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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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向公司要工资。不给,就去劳动仲裁。能要回来的。
有意请电话详细谈,可能其他一些补偿也可全部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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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做法不合理,就算公司按照规章制度可以将你开除,公司也无权克扣工资,工资属于劳动报酬,你实际付出劳动了,应该得到应该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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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提起 劳动仲裁,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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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做法不合理,开出理由不是法定事由,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金,工资也是必须给你的。建议你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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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工资可以拿回。同时公司开除的理由存在一定的问题,可以争取经济补偿金。建议您来电咨询或携带劳动合同等资料至本所当面咨询,以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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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保留好相关证据,仲裁解决,支付你工资及相应利息并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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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