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签的动拆迁协议,一年后可进户,但按进户要求去办进户手续,却告知不能进,因该房巳给人家,给另找房源.现在三年多过去了,仍未解决.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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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签订后,是否签订过购房合同,如果有购房合同,你可以起诉该合同上的向对方,要求履行合同,如无法履行的,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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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经签了动拆迁协议,怎么讲好的房子又能随便给人家?可能你有些情况没有陈述清楚,建议你重新发问,或者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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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不知你所说的动拆迁协议,有无指明给你哪一套住房。你的权益是可以维护的,但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分。建议你带书面材料来律师所咨询,或者把你的问题再说具体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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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动拆迁协议上会约定安置房屋的具体门牌号,如果拆迁公司私自更改属于违约行为,可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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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们和拆迁公司签了协议,那么对方就应当按照协议履行责任,对你们进行安置。
现在对方违约,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们的损失。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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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当尽快起诉拆迁公司,否则时间拖得太久,过了诉讼时效对你就不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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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责任方在是谁,总之你可以要求拆迁单位履行协议。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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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违约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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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