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朋友买了台双排座轻型货车,今年8月23日中午2点左右从南昌回新余,在高速上突然左后轮两个车轮全部爆胎,当时马上将车滑行至路边应急停车道,但是由于车上装了货,开到路边紧急停车道时司机担心发生翻车事故不敢继续行驶,导致已经爆胎的轮胎有一个稍微压了点白线,然后车上乘坐人员中有一个从后排左边下车站在行车道内,被一辆从后方行驶的河南牌照大型货车挂倒,当时高速直属一支队三大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双方各占50%责任,轻型货车只保了交强险,现在想咨询一下这个事故保险公司会理赔偿吗?我问了保险公司说这不赔偿,不算第三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