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姨子和她的老公起诉离婚,前两天他老公想反悔,到正在上班的小姨子工厂里与她见面,并示弱反悔,当时遭到拒绝。
第二天,我小姨子将这一情况告诉了她的代理律师,代理律师说不能私下见面,如果诉诸法庭,女方就败诉。这给了我们很大困惑,难道这样见个面就要败诉,这是法律规定吗,其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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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种说法或规定!相反,法律提倡双方协商沟通,调解和好或者调解离掉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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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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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以夫妻感情破裂为标准。夫妻感情有没有破裂法院将会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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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