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在某酒楼做服务员,入职时,单位要求收300元工装押金,并言明辞职后会退还。现在我妹妹做了一个月,做得不开心,申请辞职,单位强制扣除押金不退,说公司规定做满一年才可以退押金!这种行为很不合理,当初进来时可不是这么说,如果这么说我就不让我妹妹去做了。问题是现在单位拒不承认说不论何时辞职都可以退押金,说必须做满一年才能退!还有就是我妹妹工资1100,他们要扣什么宿舍水电费,迟到费,工作不力费等等,一轮扣下来没了一半工资,太离谱了吧?我可以投诉这家单位吗?怎么投诉?去劳动局吗?我妹妹并没有签劳动合同,入职时就填了份表,离职时也填了份表!投诉有用吗?要怎么才能拿得回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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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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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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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建议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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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问题,找劳动部门就行,押金是不允许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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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