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是农民,我爸爸是居民。当时我妈妈嫁给我爸爸时由于当时我爸生了很严重的病,所以后来没了工作,种种原因没有把户口迁过去。那我的户口也是一直跟着妈妈。但是却但是却并没有因此特别享受村里的好的政策,每年村里会有股份我也有,只不过是人家的10分之一,设置还不到。以前由村里交养老保险,可是这两天突然村里说不给交了,说上面有政策下来了,不给农嫁居的子女交了。我从小就生活在这里,为什么我的权利就不能和那些其他孩子一样呢。现在不是说要男女平等吗,为什么口头说一趟,实行的又是另一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