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容院做脉冲,由于机器温度过高,把脸部一部分皮肤烫伤,起水泡的皮肤破掉,肉露在外面。当初我没想过要索取赔偿,因为美容院态度比较好,包括现在,我也没想过要赔偿,因为赔偿那一部分钱,对我来说,实在不太重要,我只想恢复到以前就好。在恢复期间,美容院只给了一点化妆品让我自己回家涂,只做了这些补救而已,额外并没有其他的积极补救措施,现在脸部的结痂掉了,但脸上有印记,现在美容院不承认是他们的失误,反而说是不是我把结痂自己搞掉了,等等,总之,就是推卸责任。所以我觉得美容院方面有些过分。所以想维权。但当时烫伤后,我没有去医院做鉴定,但每天都有拍照片留着。请问这样的话,可以维权到吗?因为现在结痂已经掉了,去医院鉴定的话,还可以吗?该如何维权?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