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12月12号结的婚,订婚前给女方彩礼一共给了7万,她在家没住够一个月,今年10月份说要开服装店又从我这拿走一万多,店开起来了突然说要和我离婚,说感情不和,从一开始就没看上我,结婚以后自己偷偷吃避孕药,请问她这是属于骗婚吗?彩礼钱和开店钱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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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意跟他人结婚,置办彩礼时漫天要价,临近结婚时积极悔婚,或是结婚后不到一段时间,就找各种借口要求离婚等。存在以上种种行为的,若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即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骗婚。从中受有损失的一方,可以积极采取法律措施。
按规定,借婚姻骗取财物,并且超出索取财物的范围的,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罪犯处理。由于骗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以及胁迫结婚,因此,骗婚其实应认定为合法婚姻,需要按照现行婚姻法规定进行处理,即最后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如果不是骗婚的话,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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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结婚彩礼纠纷产生的前提是双方不愿结婚或结婚后未实际共同生活便离婚。2,如果未进行登记,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专门就彩礼问题进行了规定,该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根据该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未结婚,彩礼是可以要回的。二、双方已结婚,彩礼能否要回如果双方已结婚,彩礼能否要回呢。婚姻法(二)第十条继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因为我国是采用登记主义,所以你们如果没有进行登记,是没有婚姻关系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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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该返还彩礼。对此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就不需要返还,婚后的财产和债务都要平均分割。但是如果结婚时间不到1年且因为给付彩礼导致对方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或者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也应该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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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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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要回部分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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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法院在实践中的作法是不同,廊坊的法院对在一起生活时间较短的夫妻离婚时是支持返还一部分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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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你这两笔钱是否有证据证明,对于彩礼一般情况下可以返还部分,数额的多少取决于具体情况,另外一万属于投资,小店也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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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