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再婚家庭,我和老公有财产协议,婚前个人财产及其收益均属个人所有。这种情况下,如果我老公想卖掉属于他的一部分股权,用来给他的儿子买房子,该房子是我老公单位具有福利性质的房子,单价低于目前的市价。这种情况下,我有权利干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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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有权干涉。
但是,他为了儿子买房你应该支持,毕竟你们有房子住,不差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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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财产协议的约定,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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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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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您与老公是否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有特别约定?如果约定了婚内收入也归个人所有,那么您老公用自己的个人财产买单位福利房送给儿子您无权干涉。如果没有对婚内财产进行约定,由于是老公单位的福利房,对于该部分的福利利益应该为夫妻共同享有,与市场价的差价部分属夫妻共同享有的利益,对这部分,你是有权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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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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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是婚后的,您就 有权阻止。如有疑问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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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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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